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采购包1(晋江市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采购包1(晋江市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晋江市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其中泉州珍安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故按无效投标处理,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其中泉州市福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市威进达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食堂人员年龄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故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两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法按废标处理。
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38号
联系方式:0595-85681263
名称: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霞路89号丽景芗城13幢401室
联系方式:18850406277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850406277
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