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兴隆牧场村农机购置项目):
合同包1(兴隆牧场村农机购置项目):
货物类(黑龙江趣又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赵生利、宋永福、姜明财、罗锋、李侃(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代理费支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服务费为30972.00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计费费率: 招标代理费计费费率: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费率1.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1.1%;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0.8%;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费率0.5%; (1)户名: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3)账号:0905063719200035949 (4)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电话:0459-88880622、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采购活动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招标代理费不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等原因而取消,招标代理费一概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兴隆牧场村农机购置项目):
名称: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红岗区杏树岗镇先锋村大同屯
联系方式:13936718437
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5楼
联系方式:0459-8888062
项目联系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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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