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6年金坛区实景三维采集更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实景三维江苏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景三维常州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江苏省“十五五”基础测绘规划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以及常州市资规局、常州市数据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景三维数据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中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应持续开展实景三维常态化更新,及时向上汇交年度更新成果,保障实景三维常州建设成果鲜活性和真实性,推进实景三维广泛深入应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地理信息年度变化图斑、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要求,拟开展全区地理场景、地理实体和元数据的采集、更新、融合以及成果示范应用,维持金坛区实景三维数据现势可靠,推动实景三维广泛深入应用。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经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通过,完成最终成果归档。
刘光晶(组长)、陈竞恒(采购人代表)、史惠春
以成交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含)以内部分执行1.29%的费率,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11997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9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邻里中心3栋4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61116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6111627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