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云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合同包1(云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鑫泉投资有限公司)
林荣生(采购人代表)、温恭莲、杨铁军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16888元。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人:广州市华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荔湾支行
银行账号:25780189480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云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云埔街道”)现租赁于云埔街道建业六路5号办公场所,并在此办公场所办公时间超过4年,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6093.74平方米,装修完全按照云埔街道的办公需求进行装修。 另外该办公场所与云埔街道自有的物业办公场所相邻,方便了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办事,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减低沟通和交通成本,且附近无其他办公场所,几乎均为厂房,该场地具有唯一性和特殊性。 因该办公场所租期即将到期,云埔街道计划重新续租,租赁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赁建筑面积为6093.74平方米,租期为12个月。预估每月租金为258385.6元,按月支付,一年预算为3100627.2元。该办公场所的权属人为广州鑫泉投资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择唯一符合该项目租赁服务要求广州鑫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租赁服务供应商。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
联系方式:82039761
名 称:广州市华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河区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6栋406房
联系方式:020-85160648
项目联系人:宋小琴
电 话:020-85160648
广州市华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