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驻场服务开展颗粒物与臭氧综合管控项目
服务范围:拟通过采购驻场服务的方式,采取“内源核查+精准管控”工作模式,结合走航(颗粒物、积尘负荷、VOCs)、雷达扫描等开展相关服务内容,关注数据变化,进行每日数据播报和数据分析,结合泗阳实际给出科学工作建议,并开展泗阳县污染时空分布特征并对源头进行排查和研究,实现对泗阳县臭氧和颗粒物污染问题的有效改善。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
金额:2920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17365312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阳县欧洲花园东门北侧
联系人:宿迁泗阳-李学梅
联系电话:18605275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迁泗阳-李学梅
电话:1860527522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