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新安街道交警新安中队食堂菜品配送服务。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交警二中队所需的包括肉类、水产品、鸡蛋、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时蔬)、米面粮油、豆制品、菌种、干货调味品等产品采购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服务时间:两年,从试供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8%,并按此基础7折计取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155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8-1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510-82228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联系人:杨逸、蒋鼎、卢祯、花锡兰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蒋鼎、卢祯、花锡兰
电话:0510-8330665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