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无纸化、中间库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无纸化、中间库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本项目拟采购无纸化中间库管理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无纸化中间库服务的人员,协助太仓市人民法院搭建无纸化中间库服务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应由采购人支付,具体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304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市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太仓市半泾南路19号
联系人:顾军
联系电话:0512-5395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鲲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119号
联系人:徐梦晨
联系电话:0512-8777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梦晨
电话:0512-8777015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