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采购包1:
合同包1:
货物类(福州同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核算,基础费率分段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按 1.5%,100-500(万元)按 1.1%,500-1000(万元)按 0.8%,1000-5000(万元)按 0.5%,5000-10000(万元)按 0.25%,10000-100000(万元)按 0.05%。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基础费率核算金额下浮 35% 计取;其中成交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按下浮 35% 后价格的 50% 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28排及以上CT:19.4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0591-87336109
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0591-83505366
项目联系人:曾盘旺、 廖小兰、庄子薰、张榕
电话:0591-83505366
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