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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新津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浏览次数:16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224

二、项目名称:新津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长乐北街73号492,000.00元98.7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北京大儒心理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10层1039室544,000.00元93.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危机干预服务):

服务类(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20030700C20030700 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服务危机干预服务加强全区中小学生心理预警、个案干预、教师心理关爱、因心理问题休学学生帮扶等关爱服务,提升专职心理教师专业能力、教职工全员心育能力以及校园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合同签订后的1年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教师专项培训服务):

服务类(北京大儒心理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20030700C20030700 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教师专项培训服务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教师专项培训服务加强全区中小学生心理预警、个案干预、教师心理关爱、因心理问题休学学生帮扶等关爱服务,提升专职心理教师专业能力、教职工全员心育能力以及校园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合同签订后的1年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勇(采购人代表)、华梅、范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各包预算金额*1.5%,此价格为含税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商业银行武侯支行 账号:5838249381000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79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0.85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011826210200006074;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3.本项目预算金额:110.19万元(包1:53.24万元,包2:56.95万元),最高限价:110.19万元(包1:53.24万元,包2:56.9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太康西路96号

联系方式:028-82517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中心1栋403

联系方式:028-81258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8-81258937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