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敏(采购人代表)、王昕、王玉轩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1.5%收取,100万-500万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0.8%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长宁县财政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0831-4639535
名称: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四川省宜宾的翠屏区东山路143号(华悦府)10幢1层10号、11号、12号
联系方式:0831-8737581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1-8737581
四川哲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