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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芜湖凤鸣庭院酒店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3 浏览次数:31

项目名称

芜湖凤鸣庭院酒店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071FJ25SJ0054

任务书编号:

标段名称

芜湖凤鸣庭院酒店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071FJ25SJ005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2#楼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0553-584484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无为市濡须路1#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15555346202、17730326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南京东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14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侯彦普

资质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20183202567  201901000145

工期(天)

中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方案设计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公共安全人工智能产业园(二期)

加分业绩:徐庄高新区地铁4号商业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沙溪镇政府南侧综合体住宅项目

奖项

投标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校区建设工程设计;二?二二年度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海门市文化中心--图书馆项目;二?二二年度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投标报价

14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姜都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20023101016;16C2050169

工期(天)

中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方案设计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嘉兴湖畔大酒店

加分业绩:金桥地铁上盖J9A-02地块酒店及商业项目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临港G60区域协同配套项目

奖项

投标人:马家滨文化博物馆项目设计;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二等奖;西安丝路国际会议中心;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积珈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盛裕(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14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孙世胜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20063400344 ;3421100611

工期(天)

中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方案设计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规划设计项目

加分业绩:西湾花园商业街项目;芜湖两级中心二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七标段)(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西湾花园商业街项目;芜湖两级中心二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七标段)(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

奖项

投标人: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获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马鞍山星悦广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