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建设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5〕59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5〕19号文件批准,施工图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5〕5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工程按Ш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为航深1.7米×航宽70米×弯曲半径500米。整治航道总里程80公里(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465-54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和信息化工程等。
建设航道整治建筑物32座,建筑物总长12,811米,其中锁坝12座,建筑物总长5,476米;丁坝18座,建筑物总长4,948米;顺坝1座,建筑物总长383米;鱼嘴工程1座,建筑物总长2,004米。建设护岸工程30处,建筑物总长36,910米。布设挖槽20处,挖槽总长16,631米,疏浚土方量240.60万立方米。布置航标107座,撤销航标99座,备用航标31座。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鹤岗市,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465-545公里河段。
2.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计划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水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其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完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不含信息化工程和航标工程)。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竣(交)工验收依据《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 125-2—2024),标段通过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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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估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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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465-490km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护1-1至护2-1、丁1-1至2-4、锁1-1至1-3及其他环保、水保、表土剥离、临时工程。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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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490-520km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护2-2至护3-1、顺2-1、锁2-1至2-6、鱼嘴2-1及其他环保、水保、表土剥离、临时工程。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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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520-545km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护3-2至护4-5、丁4-1至4-4、锁3-1至4-1及其他环保、水保、表土剥离、临时工程;465-545km河段疏浚工程。 |
210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0。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注:水运工程包括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不含养护工程)。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人,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靠其后的单位依次替补推荐;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和交通运输部均无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近三年内(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