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JJ-NX2026-ZC-0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58
最高限价(如有):5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备注 |
1 | 职工餐厅食材配送 | 58 |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 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贷款的融资模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