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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5 浏览次数:3

项目概况                                                                

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7649号-1     

项目名称: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5700     

最高限价(元):364500,11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64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构建全省追溯码管理应用平台,并提供标准化追溯码管理支持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竞磋项目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保障全省追溯码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在既定的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预算范围内顺利实施并交付,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需求规格说明书及相关行业规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竞磋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订立后3天开始,期限3个月,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运维服务。;标项 2,合同订立后3天开始,期限至被监理项目终验合格之日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并具有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响应文件内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标项2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并具有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响应文件内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6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区 联系方式:0431-82752735开标仓-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磋保证金:01包:¥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02包:¥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磋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          

联系方式:0431-8057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以南文理·新时代(商务综合楼)2号楼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号房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松涛   

电 话:0431-87644668  


初审: 季松涛 

复审: 胡丹贺 

终审: 申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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