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钢城经济开发区莱钢大道以东双元大街以北土石方挖运工程,采购人为济南市钢城区瑞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钢城经济开发区莱钢大道以东双元大街以北土石方挖运工程
2.2项目编号:SDHX-CS-2026-080
2.3最高投标限价:3561050.05元
2.4采购内容:钢城经济开发区莱钢大道以东双元大街以北土石方挖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自 2023年9月7日至 2026年9月7日止(3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万元及以上土石方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3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 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17:00。
4.2方式: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成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4)近3年财务状况表;
(5)社会信誉自查承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业绩证明材料;
(8)供应商信息一览表(格式自拟)。
(9)缴费回执;
4.3文本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