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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推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18

2026推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 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 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业绩1项,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30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代理机构处获取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时30分

七、其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