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MGZC-G-F-260132
项目名称:新城校区、金川校区物业服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428,2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7,572,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 新城校区物业服务、安保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572,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当年第四季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第一年度起始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合同包2(合同包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5,855,84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 金川校区物业服务、安保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855,84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当年第四季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第一年度起始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若投标人不进行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 2、若投标人选择将电梯维保服务分包,投标人自身可不具备相应资质,但须通过分包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该协议须加盖投标人与所有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明确载明:①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②各方承担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③各项工作的责任划分。 (2)关于电梯维保服务的分包资质要求:若电梯维保工作包含在分包范围内,承担电梯维保服务的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2(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若投标人不进行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 2、若投标人选择将电梯维保服务分包,投标人自身可不具备相应资质,但须通过分包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该协议须加盖投标人与所有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明确载明:①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②各方承担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③各项工作的责任划分。 (2)关于电梯维保服务的分包资质要求:若电梯维保工作包含在分包范围内,承担电梯维保服务的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