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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中医医院中药精制饮片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19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 保山市中医医院 (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 委托,对 保山市中医医院中药精制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保山市中医医院中药精制饮片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Q53A00926001088 ;

2.2采购内容: 保山市中医医院 拟采购 中药精制饮片配送服务 1项,为中药茶饮、药膳包、药膳糕点等使用,包括白扁豆、白果仁、白芍、白术、白芷、百合、板蓝根等1批配送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 “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能力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 。

2.5服务地点: 保山市中医医院 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7 预算 金额 : 含税约 ?30万元/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202 2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由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上述网站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查验);

3.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

3.5 供应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 供应商 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所投药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中药饮片); 供应商 若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中药饮片) 。

3.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 6 年 04 月 30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