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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负一楼商铺装饰装修采购项目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20

一、项目基础信息:

遴选单位: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负一楼商铺装饰装修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7.3万元(具体预算限制价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中扉页的总金额)

各潜在服务商根据遴选文件、本项目基本情况及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拟订投标文件,并按照报价单格式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总价(详见附件:《报价单》),商家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履约保证金:中选金额的10%,中选公示期满,合同签订前对公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四川大学,开户行:工行成都四川大学支行,银行账号:4402217009024904448,工程质保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凭借采购方开具的收据等有关凭证,向采购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报销申请,采购方收到完整资料后,如数无息返还中标方保证金。

二、项目简介:

负责本项目既有建筑维修改造,拟改造建筑为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负一楼。本工程包含原有部位拆除、新建隔墙、更换室内外装修装饰、新建照明、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三、引入及结算形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校内招投标政策进行遴选,满足条件、响应实质性内容且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需由服务商提供包括验收、审计等所需的所有资料(包含电子版、纸质版所有资料),项目通过学校审计后,服务商提交请款申请,我方根据学校审计处出具的审计报告金额进行结算,一次性结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4)工程质保期:2年;

(5)工期:25个自然日;

(6)验收: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验收,并提供包括验收、审计等所需的所有资料(包含电子版、纸质版所有资料),项目通过学校审计后,方可提交请款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报名相关

凡有意者,请在2026年4月29日10:00以前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14:30-17:30)内按照下列资料要求及顺序制作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邮箱。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不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资料:

1.提供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如需)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需)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签字盖公章);

4.第四条所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鲜章)。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