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 舒兰市朝阳镇兴安村广场场地平整工程
1.2建设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朝阳镇兴安村一社
1.3建设规模: 建设文化广场一座,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对建设地块进行杂草、杂物、地表腐殖土清理;外运石料进行场地回填、分层摊铺、机械碾压夯实;场地找坡整平,做好基础排水处理,消除坑洼积水问题,形成合格广场建设基底。
1.4计划工期: 2026-09-18 至 2026-09-21
1.5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采购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款
1.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采购预算: 40000元(含税)
1.10其他: 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须为依法登记的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意向供应人须 在竞标前需到实地进行踏查并与村沟通达到村组织建设要求后再进行竞标。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 。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 )。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成交后,须交纳成交价款 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交纳0%的工程质保金。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6年09月04日 09:00:00 至 2026年09月10日 16:00:00 (北京时间)
3.2采购文件每套 0 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人通过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手机APP在线支付下载。
注: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无法参加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人在线填报《意向供应人申请书》,上传响应文件后交纳竞价保证金。响应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1竞价保证金金额: 800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捌佰元 整)。
4.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8:00:00 前(北京时间)。
4.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