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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城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升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4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县城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升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备字[2026]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城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城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县城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升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461.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221.940802万元;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方式,即投标人可以投两个标段,但按标段顺序评审,最多中标一个标段。二标段建设概况:建安工程估算价1251.92910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运营指挥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后满足对停车场的管理需求;建设地点:青县城区。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4 08:30 至 2026-09-1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