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610
项目名称:平凉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90000.00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电梯服务、开水房、其它服务(具体数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行贿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说明:因本次采购采用网络竞价采购,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6年04月3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7日16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6年04月7日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7日16时00分00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