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06-07-04F-2026-D-F-E13006。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2026年-2028年个人客户礼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准入个人客户礼品供应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第一名与第三名评分差值小于5分时,入围3家供应商,评分差值大于等于5分时入围2家供应商。
(五)本项目含税预算:7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个人客户实物类礼品供应商预估费用580万元/年;第二标段个人客户权益类礼品供应商预估费用120万元/年;我行不承诺在服务合作期内实际使用礼品的数量和品类,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有效期:采购结果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我行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对服务质量、内容、标准等事项进行验收考评,若供应商发生服务中断情形或验收考评结果不合格,蒙商银行有权决定不再与该供应商续签合同。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蒙商银行2026年-2028年个人客户礼品供应商入围项目(实物类);
第二标段:蒙商银行2026年-2028年个人客户礼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权益类)。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本项目磋商小组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或银行回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或“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七)须提供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同类合作案例,符合积分兑换场景需求不少于3个。
注:1.银行业金融机构指6家国有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总行。
2.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个案例只计算一次(如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算一个案例)。
3.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含签订日期、双方盖章、服务内容、金额)。
4.供应商须提供每个合同项下至少任意一张发票,同时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及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对该发票的查询截图。
5.同类合作案例指:
标段一:实物类案例需体现积分商城礼品或积分兑换服务;
标段二:权益类案例需体现积分商城权益礼品或虚拟礼品兑换服务。
(八)供应商须承诺报价表中所提供礼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且在后续合同签订前给我行提供厂商授权或代理授权文件等完整授权链证明文件确保产品授权真实有效,并在服务周期内应及时更新授权。
注:1.供应商须出具承诺;
2.如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与报价表中所提供礼品的完整授权链证明文件,我行有权认定该承诺为虚假承诺,予以否决成交结果。
(九)实物类礼品供应商须出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行政机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十一)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须出具承诺函)。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均需完成操作,否则报名无效,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