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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平桥区信阳隽达农业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储存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次数:2

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16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平桥区信阳隽达农业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储存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8日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9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16-1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河南东方建工建设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西路(平桥区人防办五楼)1,884,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96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平桥区信阳隽达农业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储存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60日历天王学亮豫1412019202003000三、评审专家名单高艺倍(组长)、黄厚斌(业主评委)、聂青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20,849.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376-3562212。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联系人:吉先生联系方式:0376-37055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联系人:曹帅锋联系方式:155376332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帅锋联系方式:15537633291